我們愛的是誰?
我們被吩咐去愛誰?
如果你相信我們應該要愛每一個人,請你再仔細看清楚:一件出乎我們意料的事情是,神從來沒有吩咐我們去愛每一個人。那是神的工作,祂大到足以愛所有的人。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三章16節)
若是我們被吩咐去愛世上的每一個人,那就太強人所難了。我們怎麼可能冀望能實現這樣的目標?何況神也不曾交付我們如此的重任。
事實上,耶穌只有一次特別指出一群人吩咐我們去愛,那就是要「愛你們的仇敵」(馬太福音五章44節;路加福音六章27節)。在其它的情況下,祂吩咐我們將愛分送給有需要的個人- 專注在我們周遭有需要的人。這些事都是我們可以掌控的,也是耶穌希望我們專注在其上的。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翰福音十五章17節)
「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或譯:愛人如己)」(馬太福音十九章19節,廿二章39節;馬可福音十二章31節;路加福音十章27節)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2-13節)
那麼……我們的事奉應該專注在誰身上?
神要我們專注服事每一位我們所遇到的窮苦軟弱者。
耶穌在路加福音十章25-37節裡,那個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給了我們一幅很清楚的圖像。
請注意,當撒馬利亞人停下來幫助這個有需要的人的時候,他其實正在前往另外一個地方的路途中,對他來說這是一個突發狀況。
我們蒙召並被吩咐成為有需要的人的「鄰舍」,並要憐憫他們。耶穌在講完「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之後接著說:「你去照樣行吧。」
就像海蒂•貝克常常說的:「單單去愛你眼前的那個人。」
「我差你們出去」
當耶穌差遣他的門徒,祂並不是差他們進入教會裡。耶穌乃是差他們效法祂的樣式,出去到各城各鄉。
想像一下。你正處在一間世界上最大的聖經學校,耶穌自己就是這間聖經學校的校長,同時祂也負責教授所有的科目。當你進入實習階段,你也許期待祂會把你分發到一間著名的教會裡擔任某個輕鬆的職務,例如助理牧師或青年傳道。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耶穌乃是差派他們出去 — 效法祂的樣式,去到各城各鄉,然後祂帶著自己的事工就跟在他們後面,進入相同的城市及鄉鎮(馬太福音十章1-16節;馬可福音三章13-15節,六章7-13節;路加福音九章1-6節,十章1-17節)。耶穌差派門徒出去的動作更有助於我們觀察到,祂的事工焦點是專注在傳統教會聚會以外的相遇。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加福音十章17節)
數十年來,美國的宣教策略一直都是以邀請人來到教會為主。探究箇中原因,不外乎「如果我們能讓大家進到教會試試看,那麼他們就會接觸到他們所需要的服事,教會就可以『救贖他們』。」
但若是用耶穌的方式做事,當我們單純地效法耶穌的榜樣去到外面服事人群,結果會是十分驚人的。在我自己的經驗裡,我很榮幸有機會與其他信徒去到節慶、特會(或其它類似的聚會)中參與服事,並與他人分享從神而來的愛。在那樣的場景中,通常我們會搭個棚子,或是駐紮在某個定點,服事向我們走來的人們。
當我們跟隨耶穌的榜樣,到教會聚會以外的地方服事人群,我們總是看到有許多人紛湧而上,讓我們難以一一服事到每個人的需求。我們經常無法計算那樣的外展工作中究竟有多少人得救、有多少人得到醫治及釋放,但是從這些經驗中我們已經寫了好幾本美好而令人難忘的見證集!
耶穌吩咐我們把「教會」帶向人群(馬太福音廿八章19-20節),而不只是邀請人進到教會。
在德州達拉斯旅居教會(Sojourn Church)的一場聚會中,我聽到約翰保羅•傑克森(John Paul Jackson)說道:「我是教會裡長大的孩子,一輩子都在教會裡出入,但直到去到外面的街上時,我才真的看見神是誰。」而這句話居然是出自一位當時已經全時間服事神二十八年的人之口!
當天父召聚他們時
在做外展服事時,我們注意到當人們來到我們面前時,他們很容易向我們完全敞開。他們讓自己防衛的「高牆」和圍籬倒下,毫無保留地跟我們分享他們的問題和需求,自願表現出脆弱的一面。
我相信這種信任感是會不斷提升的 —至少在某些程度上— 因為他們感覺到這樣的相遇不是經過特定的安排,至少我們不會試圖把他們推往某個特定的方向。
催促人做他們還沒準備好要做的決定,其實是很沒意義的,因為我們明白「若不是差我(耶穌)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耶穌)這裡來的……」(約翰福音六章44節,擴大版聖經)
事實上,催促人倉促地做決定是危險的。這可能會延誤了他們得到救恩的旅程、甚至讓他們更不願意靠近耶穌。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二章30節裡明明白白地警告我們: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參與神在一個人生命中的工作,而不是去抵擋神的作為;如果我們能夠與神一起同工,我們將看見隨之而來為真道作證的神蹟。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馬可福音十六章20節)
若是反過來,我們在神帶領他們的時間尚未成熟之前就把人推往一個方向,我們會經歷到挫敗、抵抗、和拒絕;即使他們在我們的堅持下最終做了一個短暫的決定,這樣的決定往往會陷入無法持久的險境,因為那是我們的決定,不是他們的決定。他們可能很快就會跌倒離開神,之後要把他們帶回到耶穌身邊就更是難上加難了。這也是先前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二章30節裡警告我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找到那些「分散的人」其實很容易。只要去問問他們對耶穌的看法如何,如果他們聽到耶穌的名字出現了負面的反應,就問他們原因。他們很可能會列舉出自己跟基督徒相處的負面經驗,因而導致他們離開耶穌,也離開了基督的教會,他們是「被趕散的」。
與基督徒曾有過的負面經驗,事實上會導致他們來到耶穌面前的難度雪上加霜。
為什麼當人們看到一個街頭佈道者,他們的反應常常是穿越馬路避到另一頭去,但無論耶穌走到哪裡,卻總有一大群人圍繞著?耶穌的服事有什麼如此吸引人?我們的服事又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以至於人們總想離開?
當你在四福音書中閱讀耶穌在傳道中與人的相遇,花點時間注意一下,耶穌從未催促任何人做決定。
當祂對人們提出邀請時,祂從未遭遇抵抗,因為祂從來不會強迫人往他們未受吸引前往的方向前進。
你從來不會在聖經上讀到耶穌藉著有說服力的論述使一個人決定接受祂成為主和救主,在離開祂之前,堅持地催促他們當下就做出決定。
當年,這不是耶穌行事的方式,當然也不會是祂如今行事的方式,祂只是在人們人生的旅途中支持、引導他們,但祂從來不會強迫他們做出任何決定。
想一想這些例子:
- 耶穌呼召第一批門徒的時候只用一句簡單的邀請:「來跟從我吧。」(馬太福音九章9節;馬可福音二章14節;約翰福音一章43節)
- 拿但業做出他的信仰告白時,耶穌並沒有慫恿他或給他任何暗示。(約翰福音一章49節)
- 井旁的婦人並不是被逼著承認耶穌是彌賽亞的。(約翰福音四章29節)
- 在彼得做出信仰告白、承認耶穌是基督之前,他其實被允許跟從了耶穌好幾個月。(馬太福音十六章13節;馬可福音八章27節;路加福音九章21節)
- 耶穌並沒有強迫畢士大池邊的人接受祂的服事,耶穌只是問他:「你要痊癒嗎?」(約翰福音五章6節)
- 耶穌也沒有勉強瞎子巴底買接受祂的服事。祂只問他:「要我為你做什麼?」(馬可福音十章51節)
- 耶穌甚至沒有試著叫猶大放棄他一生中最糟糕的決定— 出賣耶穌,使耶穌被釘死。
耶穌從來沒有勉強任何人接受祂的服事。事實上,祂有幾次竟然拒絕幫助那些向祂求助的人 — 至少在一開始的時候是如此。
有時候耶穌會拒絕服事,因為祂認為時機不對。例如,在迦拿的婚筵回應母親馬利亞的要求時,耶穌答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二章4節)
也有其它時候,耶穌拒絕服事是因為祂相信那不是祂的呼召,就像在跟敘利腓尼基族的婦人一起時,祂對她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馬太福音十五章24,26節)
如果勸說或強迫推銷的技巧可行,怎麼不乾脆回到十二世紀十字軍東征的方式?「現在就承認耶穌基督是主和救主,不然就把你的頭砍下來!」如果讓強迫推銷的方式走向邏輯的極端,我們就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接受他們的本相
在我們服事教會外人群的時候,我們和那些人建立了密切的關係。我們照著他們原本的樣子接受他們、愛他們,在服事他們的需求以前,我們並不會要求他們做任何的改變。
我們很容易覺得我們得要在事奉他人之前先指出他生命中的罪,但這卻不是耶穌的方式。
- 祂醫治人的時候並沒有要求他們先悔改。
- 祂餵飽那五千人的時候也沒有要求他們先悔改。
- 即使在直接面對罪的問題時,就像面對那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在向她表現出愛之前,祂也沒有要求她悔改;當祂明確指出罪的時候,祂也是從她最關切的點切入。「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八章11節)
- 同樣地,面對畢士大池邊的那人,耶穌也是在滿足了他的需求、醫治了他之後才指出他生命中的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約翰福音五章14節)
幾年前,在麻州撒冷城(Salem)一年一度的萬聖節節慶中,我參與在一個服事團隊,當時有位婦女來找我們尋求幫助和鼓勵。在等候聖靈時,我看見一個異象,有個美麗如畫的家,四周環繞著白色的籬笆,接著,一把十分巨大的屠刀落下,將整個景象一切為二 — 變成一張破碎家庭的畫面。我問她是否經歷過家庭破碎的痛苦,那位女士於是跟我們訴說她剛和她女性伴侶離婚的事(譯註:美國麻州於2004年起允許同性婚姻合法化)。當她陳述這件事時,淚水不斷從眼中湧出,傷痛仍舊如此真實。
我們很清楚神對那名女士的心意,那天晚上只要醫治她破碎受傷的心、滿足她有需要的部分,並處理她因為破碎家庭帶來的毀滅性影響。當天晚上,聖靈並沒有要我們勸她放棄她的生活方式。
愛、接納、醫治 — 無條件地滿足需求。這些都是耶穌在世上事奉時具備的特質,同樣的特質也應當在我們的生活與事奉中呈現出來。
「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五章45-48節)
我新認識的摯友
為了保有良好的心態,我總是把每一個來找我服事的人當作我新認識的摯友。保持這樣的想法可以幫助我立刻跟那些我剛遇見的人建立密切的關係,我會很快地喜歡他們、想要多認識他們、想要盡我所能地幫助他們。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馬可福音十章21節)
在開始跟人接觸的過程中,我們透過表現出真誠的關懷以及願意幫助人解決問題的心態與人建立關係 —也就是願意幫助他們,找到他們試圖尋找的答案。
在我們的服事陪談後,我們常會邀請人留下來、花時間和我們在一起、以及用餐,門徒訓練就此展開*。*事實上門徒訓練可以直接開始,從最初的會面協談開始後就持續地進行。
在某次長達一週極端、激進、非常不「基督教」的慶典舉行的外展事工接近尾聲前,我不禁想到這些事:有許多在那一個禮拜當中接受過我們服事的人都會留下來和我們一起用餐。
後來我和一位帶頭的同工聊起來,我說:「你知道嗎?我覺得我們就好像戰場上的醫護兵,我們四周都是傷患,我們竭盡所能地接近他們、為他們包紮傷口、帶來醫治、幫助他們。」就在我描述這樣的感覺後,我突然想起路加福音的這段經文,在此括號裡的註解是我自己加上去的:
「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或許也包括醫護兵?);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五章29-32節)
當我們開始效法耶穌事奉的樣式,我們就開始經歷耶穌曾在地上經歷過的事。
葛雷格里•波以爾神父(Father Greg Boyle)分享了他與洛杉磯幫派份子交手的類似經驗:
如果閱讀聖經學者馬庫斯•博格(Marcus Borg)的著作,翻開索引找尋「罪人」這個條目,你會發現後面標記著「參見『被棄絕者』」。所謂的罪人,就是指自覺完全不被接納的社會群體。世人將他們視為卑鄙可恥的,如同先前提到的,這種有毒的羞恥感被強烈地內化,在這些被棄絕者的生命裡築巢。
耶穌的策略很簡單:就是和他們一同進食。耶穌對那些癱瘓在這種有毒羞恥感中的人說:「我跟你們一起吃飯。」。他親自去到那些世間的愛尚未觸及的地方,「大吃一頓」,他和那些被棄絕的人一同進食,使他們感覺被接納。(Boyle, 2010)
我們並不十分在意那些曾花時間和我們在一起的人在服事後願意委身的程度。起初耶穌讓所有的人都來跟從祂,但到了旅途的某個階段,每個人都得計算代價,做出個人的決定:是否將一切交託給耶穌,成為一個真正的門徒,或者轉身回到原先的生活模式裡。每個人都會在這條道路的某處走到一個抉擇點 (路加福音十四章25-33節)。
向田觀看
在一些外展事奉上,我們不斷會遇到有人來排隊等待接受服事的機會,有些時候,要在一些不舒服的環境下等上超過一個小時。通常當我們為了漫長的等候道歉時,人們的回應多半是說:「沒關係,我聽說這很值得。」
當我們單純地效法耶穌的樣式,在教會聚會以外去服事人,我們常常就會看到有許多人排隊等著接受禱告、醫治、先知性的話語、以及其它型態的服事,使我們幾乎難以滿足所有的需求。
相對來說,我們在教會聚會的經驗常常不像這樣。為什麼,難道是美國上教會的人數整體而言下滑了嗎?為什麼人們常常把上教會視為一種例行公事或是一種令人不快的義務?
當我從那些始終具有高度服事需求、然而我們卻很難滿足其所需的外展工作回來,我會在教會、或是基督教電台或電視台聽到人們的懇切禱告,求神賜下復興,然後我就不禁會想,我才剛從所謂的「復興」回來而已呢!— 只不過它不在教堂裡頭,它在教堂的建築物外面,在那些有需要的人中間。
我曾經在聖靈充滿的教會中經歷過兩次長期的復興。在這兩次經驗裡,神都用極美好的方式賜福祂的百姓,有醫治、釋放、救恩、以及其它奇妙的祝福。在此同時,由於連續好幾天的復興聚會不斷進行,同工們也被要求每天晚上都要出席,以提供不同的協助,疲憊和幻滅的感覺也就開始出現。隨著復興的時間不斷延長,越來越少的教會會友出席這樣的聚會。
相形之下,每當有團隊從宣教之旅回來分享見證時,他們看來似乎總是同心合意地為宣教大發熱心、精力充沛、並且總是十分渴望盡快安排行程回到宣教的禾場!「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啊!因祢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加福音十章17節)
為什麼會有這種差別?
在我的經驗裡,疲憊感可能是一個警訊,表示我在做一件神沒有賜恩給我去做的事。當然事情並非總是如此。有時即使動機還在,我卻需要稍事休息,以便能繼續往前。
神的恩典會帶出渴望、動機、與活力,使我們能夠去完成祂的旨意。
若是志願在教會的復興聚會裡服事使我感到疲憊與幻滅,反倒是和一個團隊去到教會外面一起服事人會使我覺得精力充沛,甚至想要服事更多人,或許神是想嘗試告訴我什麼事情。
當我們認真地禱告復興要臨到教會,並且滿懷希望地彼此鼓勵、告訴自己,當聖靈的恩膏降臨時(也許只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復興就會在我們的教會呈現爆炸性的突破,然而耶穌卻是這麼說的:
「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原文是發白),可以收割了。」(約翰福音四章35節)
有沒有可能… …如果我們只是效法耶穌走出去,復興自然而然會發生,我們就會開始經歷到耶穌在祂的事奉中所看到的類似結果?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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