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事的典範
我們的終極典範
「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以弗所書四章20-21節)
簡單地說,耶穌就是我們服事的終極典範。事實上,耶穌最早的命令之一就是祂在馬太福音四章19節說的「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祂的服事模式一直延續到門徒的服事,詳細記載在使徒行傳和使徒書信裡。如同使徒保羅所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節)
我們必須努力理解神做事的法則,而不只是神的作為。
「祂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詩篇一〇三篇7節)
我們必須了解神如何做事,而不只是祂做了什麼,如此,我們才能完全與祂合作。
服事焦點:
滿足他人的需要
耶穌在曠野接受試探回來之後,所說的第一段被記錄下來的話,或許可作為祂服事焦點的宣言。
「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什麼?(你們的願望是什麼?)』」(約翰福音一章35-38節)
乍看之下,似乎很難找出耶穌服事人的模式。祂每一次與人的相遇看起來都十分不同、十分獨特,沒有現成的公式讓我們可以輕易地仿傚,但是耶穌所有對人的事奉中卻有一個共同點:耶穌總是先在他人的需要上滿足他們。
祂使每一次的相遇與當事人切身相關,他個別滿足他們當時生命中的需要和渴望。
許多傳福音的方式會鼓勵我們把握機會將話題導向救恩,但有時候救恩在對方看來並不是太急迫的需要。舉例來說,如果有人連他下一餐從哪裡來都不清楚,要說服他必須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更加困難了。
若是我們堅持在救恩的話題上打轉,即使最後帶領人做了所謂的「認罪禱告」,在我們離開之後,那人的注意力很快又會回到他最急迫的需要上,他跟耶穌的關係很快就會被丟在一邊、從生活中拋開,就像你會把房子裡用不到的雜物丟掉一樣。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各書二章15-16節)
當我回想我在工作地點領人得救的經驗裡,每次救恩的發生都是因為當事人能真實地表達出他們的需要,而我總是能夠將神早已預備能滿足他們需要的話語和他們的情況作連結。
當有人覺得孤單,覺得被朋友出賣,我告訴她耶穌是個「比弟兄更親密」的朋友,祂對我們的愛永不動搖。
當有其他人覺得不安全、需要被保護的確據,我就會說:神所提供的保護如同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山寨、我們的拯救者。
當另外有人表示需要安定感及安全感,我會告訴他:耶穌承諾永不離開、永不撇棄我們。
我回想在工作地點帶領十五個人得救信主的過程中,我意識到其實我並沒有跟他們當中任何一個人提到救恩的信息,我完全沒有主動接近他們!我只是單純回應了他們表達出來的真實需要,當我告訴他們耶穌所預備要滿足他們個別需要的內容,談救恩的事就容易多了。一切都來得十分自然,沒有強迫推銷救恩的訊息,也沒有必要,當人們看到神在他們的需要上有真正的答案,他們自然就會渴望來接受祂。
行為顯明出需求
有些時候,需要是明顯可見的,另外有一些需要則比較不容易看出來。行為常常會顯明出一個人生活中的需要,但是將這樣的信號連結到正確的需求上,可能仍然頗具挑戰。
不恰當的行為掩蓋了潛在的需求,不恰當的行為很可能其實是求救的表現。
行為學專家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出現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時,無論小至惡作劇,或是大到犯罪行為,都是因為他試圖尋找能夠滿足他需求的方式,而最後他在處理上做了較差的選擇。(Shah, 2013)
一個人的需求會驅使他採取行動來滿足這些行為,若是人沒有找到耶穌,他可能會轉向無法真正提供滿足的臨時替代物,像是一些娛樂、毒品、酒精、金錢、工作、慰藉食物、宗教,或不道德的關係等等。
專注在另一個人身上
耶穌使每次祂與人的接觸都是關於那些人,以及他們生活中的遭遇,而不只是祂自己:「你在找什麼?」(你的願望是什麼?)祂並沒有為了接觸這些人而設定祂的行程表,反而是針對他 / 她們個別的需要及渴望來量身打造每一次的相遇。
「耶穌說:**要我為你做什麼?**瞎子說: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馬可福音十章51節)
就在那一刻,祂變成了他們最好的朋友,將他們的目標當成自己的目標,與他們同行,幫助他們完成他們最大的需要及渴望。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二章4節)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六章2節)
不預設行程表
同樣地,我們必須注意,不要自己先排定行程表,什麼時候該跟誰會面。
在教會裡面,我們做過全市的外展,我們有ㄧ套自己外展事奉的方法,然後我們試著把這套方法應用在整個城市裡,好像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應該適用於這樣的情況:要求這個城市配合我們已經提供的,而不是找出哪裡有需要,然後設計出合乎這些需求的外展工作。
一個比較好的模式應該是像這樣:
- 建立關係。
- 發現人們的需要,什麼對他們有好處。
- 接著才設計出能切合該需求的外展工作。
兩個基本的動機可以在我們待人接物的事上引導我們:我們要不是去愛他們,就是利用他們。人類有種與生俱來的本能可以感覺到是哪一種動機在引導我們。
若是我們帶著一個行程表去與人會面,又試圖將人帶向一個特定的方向,就像是推銷員試圖「完成一筆交易」,人們會感覺到我們並不真的愛他們。
他們會覺得我們只是在利用他們來達成我們的目的,他們會抗拒、在我們自私的行程表之前豎起防衛的高牆。他們會退縮、會放棄、建構起他們的心靈堡壘,甚至可能會報復,就像一支軍隊保護自己免於不受歡迎的勢力入侵領土。
帶著無私的愛
耶穌的方式是很不一樣的。祂沒有任何自私的動機,也沒有自私的行程表。使徒保羅如此呼應耶穌無私的動機:
「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我所差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5-19節)
人們可以感覺到耶穌沒有其它的動機,只有對他們的一份單純而無私的愛,以及一顆願意滿足他們最深的需要與渴求的心,人們因此能向祂完全地敞開、向祂呼求,使需要能獲得滿足。 祂所表現出來的愛對他們而言是如此的有吸引力,以至於無論祂到哪裡去總有成千上萬的群眾跟隨著。
帶領人到耶穌面前
耶穌在約翰福音六章26節清楚地指出並不是行神蹟這件事讓人願意成為門徒的。人們總是在尋找能夠滿足他們需求的東西。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翰福音六章26節)
有太多時候,我們的外展方式都只專注在帶領人得救,卻忽略了(至少是暫時性的忽略了)人們可能會有的其他需要,無論那些需要有多急迫。「畢竟」,我們會想,「沒有什麼需要比永恆的救恩更要緊的了。」
我們不明白的是,當人們的需要真正的獲得了滿足,他們自然會被吸引到能夠為他們生活的需求提供解答的源頭面前。
當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的愛和權能,有目的地向我們每天遇到的人伸出援手,滿足他們的需要,我們會經歷到我們服事上最大的果效。
神國事奉的優先順序
如果你是在福音派教會長大的,你可能會被教導:當你最後站在主面前,你得要為著每一次你有機會向人分享福音而你卻沒有這麼做的情況交帳。但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34-40節清楚地告訴我們他認為我們該負的責任是什麼。注意耶穌強調的評斷標準: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神的恩惠及永恆救恩的命定」的,可來承受(接受成為你自己的)那從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給祢吃,渴了,給祢喝?什麼時候見祢做客旅,留祢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祢穿?又什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祢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在人的眼光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廿五章34-40節,擴大版聖經)
在這段經文裡甚至完全沒有說到「見證」(分享救贖的福音)是一個評斷條件。當然,我們絕對不是說我們就不必傳福音了,但如果我們傳了福音,卻沒有行出耶穌當時在世上以愛和權能滿足眾人需求的樣式,我們表現出來的就是不完全的福音。
在鮑伯•瓊斯(Bob Jones)1975年八月的瀕死經驗裡,他看見主耶穌自己站在天堂大門口迎接剛死去的人。耶穌一個一個地迎接他們,並且只問他們一個問題。祂沒有問他們向多少人做見證,祂沒有問他們奉獻多少錢給教會,祂沒有問他們有沒有忠心地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祂只問他們這個問題:「你學會愛了嗎?」(Jones & Warner)。
你可以上網聽鮑伯•瓊斯自己敘述這個故事。在Youtube可以找到好幾支鮑伯自己用英文敘述這段經歷的影片。若想找這支影片,只要搜尋「Bob Jones death experience」或「Bob Jones Did you learn to love?」即可。
尼哥底母
救恩的需求是每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項需求,然而比任何人都了解這一點的耶穌,卻很少,或者可以說根本從來沒有在跟人的談話中提到救恩的需要。你可能會想:「等等!那麼約翰福音三章裡尼哥底母的故事又怎麼說?耶穌在那段對話一開始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的確沒錯,耶穌以談論關於人需要重生的這件事情開啟了那段對話,但那是和一位高階猶太教教師的神學討論,耶穌在那段對話的目的似乎是在於擴展尼哥底母對真理的認知,使尼哥底母能夠在他的影響力範圍內傳授給其他人。
若是這段對話的用意是要帶領尼哥底母得救,那麼這似乎就是一段失敗的對話了。在這次會面結束之後,這兩個人似乎就從此分道揚鑣。沒有記錄顯示在那次會面之後尼哥底母曾經跟隨耶穌,成為他的門徒;在約翰福音七章50節可以看出尼哥底母又回到法利賽人中間,「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新譯本)。雖然他認同耶穌的道理,還在耶穌死後和亞利馬太的約瑟去看顧耶穌的身體,然而卻沒有證據顯示尼哥底母曾經改變信仰或承認耶穌是彌賽亞。
通常在做外展事奉的時候,教會的行程表往往很趕 — 趕著把人推向救恩。相形之下,耶穌的做法徹底顛覆,祂乃是問人「你們想要什麼?你們需要什麼?你們尋找的是什麼?你們的目標是什麼?」我們也應當注重同樣的事情。
關於這一點,我打從心底希望你是懂英文的人,因為我強烈推薦你放下手上這本書,去閱讀羅蘭•巴刻寫的《天使出任務》(Angels on Assignment)的第十章 (Buck, Hunter, & Hunter)。你可以在www.angelsonassignment.org線上閱讀整本書,或者你也可以上網到像是亞馬遜或許多其它線上書店買到紙本的書。只是很遺憾地,目前這本書可能還找不到屬於您母語(中文)的譯本。
羅蘭•巴刻是愛達荷州博伊西城(Boise, Idaho)的一位牧師,他有過許多次被神的使者造訪的不凡經歷。正如他被天使造訪那樣地美好,他們帶來的信息更是從神的心意而來的,十分寶貴。我強烈推薦你讀整本書,但至少目前,若你能力許可,請花點時間讀這本書的第十章:「當神說謝謝!」(When God Says Thanks!)
門徒操練:
看見我們身邊的需要
目的:能夠對我們身邊人們的需要更加敏銳,並且開始準備去滿足這些需要。
- 列出幾個你固定溝通聯繫的人。
- 在每個人的名字旁邊,列出至少一項他或她最急迫的需要。
- 如果你並不清楚某個人有怎樣的需要,這個跡象表示你必須要花時間去問合適的問題、聆聽、多了解他或她在這段時間經歷了什麼事。
- 選擇一個人的需要,設法幫助他或她的那一項需求。當你這麼做的時候,你就完成了耶穌的這一項誡命: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2-13節)
為了要滿足那人的需要,或許你還得要多學一點知識或技能。要明白當你預備好自己有效地服事某個人的需要,你也就能夠幫助其他許多有類似需要的人。這項成長經驗會讓你「工具箱」裡的「工具」越來越多。
**下一页: **第八章 專注在需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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